第240章 【巴斯特·基顿】
    从萝丝决定跟林行健一起下船开始,在她心中,就已经跟母亲露丝,跟布柯特家族决裂了。
    而她也知道,母亲露丝是一个怯懦、自私、傲慢的人。她除了会花钱,会摆贵族的谱儿外,什么都不会做。
    因此她虽然得到铁达尼號的赔偿金,但是终究也会坐吃山空的。而一旦钱花完了,她绝不可能去工作,那下场就只有死路一条。
    所以萝丝对於母亲去世的消息,一点都不感到意外,甚至都没有感到一点悲伤。
    毕竟她母亲生前,也没把她当女儿,只把她当成一个可以换钱的宝贝罢了。既然如此,她又何必悲伤。
    “总而言之,节哀吧。”威廉点点头道。
    “其他亲戚朋友都还好么?”萝丝又好奇地问道。
    “很多人都死了,柴契尔一家的三个儿子,温斯顿家的五个儿子,斯宾塞伯爵和他的两个儿子————”威廉解释道。
    萝丝听罢,长嘆了一声。
    这些家族都曾是布柯特家族的亲朋好友,想不到七年不见,居然死了这么多。当真是岁月不饶人,物是人非了。
    “好了,你现在没事就好了。”威廉安慰道,“这次战场走一遭,我也算看明白了,什么都是假的,只有自己才是真的。能活著就不容易了,就不要再管其他。”
    “说得对。”萝丝点头道。
    伦敦画展结束之后,林行健、萝丝重回洛杉磯。
    此时,已经是一九一九年的十月份。
    当他们回到美国的时候,美国国会刚好通过了《禁酒法案》,规定从明年一月十六號起,凡是製造、售卖乃至於运输酒精含量超过百分之零点五的饮料皆属违法。
    但是个人饮酒不犯法,可是要与朋友共饮,或者在家举办酒会就犯法。
    如此一来,美国民眾可真是买酒囤酒忙。不少人趁著禁酒令尚未实施的空档,抓紧时间往家里运酒。
    酒的价格一夜之间,就暴涨了好几倍。因为谁都知道,现在不买,以后就买不到了。
    原本几十美分,就能买一瓶的酒,现在一下子涨到几美元,很多酒商因此大发横財。
    但是他们却来不及开心,因为很快他们就不允许卖酒了,所以就算赚钱,也只能赚这一波而已。
    “杰克,还是你聪明,早早就囤了那么多酒。”萝丝笑道,单是酒窖里那几千桶酒,就够他们喝一辈子的了。
    “那是。”林行健笑道,“我就算是一无所有,也能很快就发財。”
    来到十二月,梦工厂今年又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,总共上映了六十五部电影,总票房第一次突破三千万美元。
    其中票房最高的是卓別林的《从军记》,这部电影上映之后不仅在美国大受欢迎,连欧洲的观眾都非常喜欢,因此取得了百万美元以上的票房。
    而且这一年,梦工厂还吞併了两家动画製作公司,並將其合併成为梦工厂的动画部。
    除此之外,一九年,梦工厂还发掘出了三位天赋颇高的明星。
    一位名叫理察·兰彻斯特,是位高大英俊的中年男子。
    他在战爭片《萨拉托加大捷》中饰演的美军將领,有勇有谋,指挥若定,身先士卒,浴血奋战,贏得了民眾的喜爱,因此一炮走红。
    一位名叫丽莎·萨勒曼,是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子,在爱情片《美人爱绅士》中饰演一位娇俏可人、大胆追爱的美人,让很多男士为之著迷,因此迅速走红。
    还有一位是喜剧演员,巴斯特·基顿。
    他跟卓別林一样,也出身於演艺家庭。他的父亲和母亲就是喜剧演员,常年跟著马戏团到处演出。
    而基顿也在很小的时候,就加入了他们的演出,甚至比父母还受欢迎,成为了演出中的台柱子。
    一七年,巴顿进入电影界开始拍电影,並立刻就展现出了非凡的才华。拍的电影虽然不及卓別林,但是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,並且吸引了一定的粉丝。
    一八年,基顿参军,在欧洲待了四个月时间。回到美国之后,就被史蒂芬·詹森挖角,成为了梦工厂的一份子。
    如此一来,梦工厂就有了卓別林、哈罗德·劳埃德和巴斯特·基顿三位喜剧明星,可以说一时风头无两。
    由於这一年,梦工厂没有再收购电影院,因此公司实现了大幅盈利。也因此,它的上市之路,也变成一片坦途。
    一九二零二月,梦工厂正式在华尔街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。
    上市当天,梦工厂的股价就大幅上升,由每股一点五美元,涨到了每股三美元,翻了
    一倍之多。
    而梦工厂通过上市,也迅速募集到三千万美元资金,並成为了市值超两亿美元的巨头,同样让业界震惊不已。
    梦工厂上市之后,林行健的股份也由之前的五成一,减到了三成六,勉强维持著大股东的身份。
    不过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,其实也已经很不错了。
    因为百分之三十六的控股,对於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註册资本的决议等,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力。
    因此林行健虽然不是控股股东,但依然对梦工厂有相当大的控制权,整个公司依然在他的控制之下。
    而梦工厂上市之后,林行健的身家也膨胀到了一亿四千万美元,成为美国金字塔尖的人物。
    这也让商界也好、传媒也好、民眾也好,都惊嘆不已。
    林行健一二年的时候,还是一文不名的穷人,靠著写小说才赚到第一桶金。
    短短八年过去,他就从穷人爬升到美国最有钱的人之一。
    这样的励志故事,怎么能不让人惊艷,怎么能不让人羡慕呢。
    再加上进入二零年代,由於一战的结束,世界归於和平,理想主义、和平主义思潮蔓延,大家也都准备过太平日子。
    再加上美国在一战中获利最大,农业、工业都在这几年迅猛发展,因此物资供应量十分充沛。
    所以美国的二零年代,是喧囂的,沸腾的,被称为“咆哮的二十年代”。
    在这一时期,人们只想享受,只想搞钱,所以谁赚钱多,谁就是大眾偶像。
    而林行健一个穷小子,从一文不名到成为亿万富豪,自然而然,就成了全民的偶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