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4章
许义感慨举杯:“有钱真他妈的好!”
梁文笙原本还挺鬱郁不得志,满脸不甘的愁容,听了他这脏话,直接笑出声来,举杯道:“有钱真他妈的好!”
两人一饮而尽。
一旁的洋女人见两人喝的这么开心,也看向面前的酒杯。
许义借著微醺的劲头,给她斟上一杯:“喝吧,反正你都这样了,我也没本事给你治病。
该吃吃该喝喝,啥也別想。”
洋女人並没有听懂他的话,只是对他的酒起了兴趣。
她试探著趴在桌子上,伸出舌头,对著酒杯,舔了一口。
舌尖一下子麻了,她从未喝过如此呛人的酒水,猛地收回身子,打了个喷嚏,眼泪都出来了。
她擦完了泪水,竟再次来到桌边,端起杯子,將杯子放在嘴边,一点一点把酒水慢慢抿著喝了下去。
她喝完了,便自己伸手倒酒。
许义刚发了一笔横財,酒水是管够的,便不去理会她,任由她自己喝。
苗应真说了,她也就还剩下一个月时间,要是连口酒都不让喝,就太不人道了。
三两掺了杂醇的酒水下肚,许义也正舒服的微醺著,飘飘然间听到了楼下的说书声。
说的是小书弹词里的《七侠五义》,说书人正好讲到了“通天窟智斗”这一段里,白玉堂將展昭困在陷空岛通天窟,以机关戏弄的桥段。
“白玉堂声音自虚空传来:好个南侠!可惜这局,你只破了一半————”
“展昭收剑入鞘,眸中精光乍现:五弟,真正的通天”,是人心。
“9
“远处传来铁索桥晃动的声响,下一场较量已在暗处酝酿!”
配合著手势、方言和二胡配音,说书人將这段说的紧张刺激,到了最精彩的地方,观眾们轰然鼓掌,茶馆里一片气氛热烈。
轰然之声过了,许义给梁文笙斟满:“梁先生去了法兰西留学,懂法语,现在浦西城法租界招聘法语老师不少,梁先生考虑过吗?”
梁文笙嚼碎了嘴巴里一颗花生豆,熏熏然笑道:“想过,去过,干了两天,干不下去。”
许义奇道:“这是为何?”
梁文笙嘆了口气:“现在但凡做生意的小老板,一个个都精得很,他们雇了一个人,就要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儿,若是干不了,就要不开心,就要说难听话。
我好歹也是从法兰西回来的,留学生!
我能受这个气!?”
许义听明白了。
说到这些,梁文堇想到了自己的鬱郁不得志,一时之间大吐苦水:“当年我出去留学的时候,选这门专业,不仅仅因为学这门专业便宜,学校会有各种补贴,还因为我真的认为,知识都是不分高下的,只要学了,就能报效祖国,我以为学什么都一样————
我在学校的时候真的很厉害,学术辩论我一场都没输过,即便去英吉利当交换生的那年,也没给咱们大炎王朝人丟过脸。”
许义没说话。
许义从自己的人生经歷来看,“古生物研究学”这种明显偏学术的专业,最好的结果,其实是留校。
留校继续读书,做研究,考学歷。
留校当个导员,教员,给教授当个助教,也或者当个实验室助理,是比较好的出路。
当然了,这就得看个人造化了。
许义没说话,一来因为他对这个时代的法兰西基本上不了解,二来他也不想揭梁文笙的伤疤。
梁文笙平常哪有这样倾诉的时候?
还不是借著那点酒精,把心里面那点压抑生发出来。
许义有求於他,自然会做一个合格的听眾。
梁文笙喝的晕晕乎乎,看著桌面上的螺壳,惨笑道:“当初我一心想要回来报效祖国,根本没想过留在法兰西。”
“回来了才知道,我学这些东西,根本就没什么用武之地。
咱们这边的大学,里面的专业大都是工科,理科不多,文科就更別提了。
什么古生物研究学,人家听到这个专业,还以为我是骗子呢!
去大学里当教员这种事,亦或者去给教授当助理这种事,是不可能了。
偏偏我还有个留学生的身份,刚回来的时候我去应聘公司文员,人家都不要我,说我太贵了,他们请不起,要我另找出路。”
说到苦闷处,梁文笙索性又闷了一整杯酒。
许义问他:“现在有想过回去吗?”
梁文笙诚然道:“没想过,我这辈子都不想回去法兰西了。”
至於什么原因,许义没问。
兴许是因为海上飘来了乌云,今晚三十八铺的夜风著实不小,夜晚的凉风比平日也多了几分寒意。
洋女人喝酒的速度更快了,她似乎短短片刻就对这种辛辣的饮料上了癮,杯接一杯的喝。
等到许义再次提起酒瓶的时候,瓶里的酒已经空了。
许义只好叫小二再打一瓶。
桌另一边,梁文笙喝的头晕脑胀,往嘴里塞了不少凉菜和点心,等到那股冲脑袋的劲过去了,才大吐苦水:“其他工作呢,我也拉不下面子————我堂堂蒙彼利埃三大的学士,难道要去鱼市杀鱼?!去当人力车夫?!”
许义在一旁挠了挠头。
不至於吧————好歹是个名牌大学毕业的留学生,这么惨的吗?
“梁先生有没有尝试找一找当初的校友?”
许义顺著话头说道:“据我所知,浦西城有个格里芬洋行,他们家的三儿子叫唐纳德·格里芬,也是你们学校毕业的。”
在说到“唐纳德·格里芬”这个名字的时候,洋女人猛地呛了一口酒,白眼一翻,差点晕死过去。
许义忙帮她拍了拍后背,她才缓过劲来。
她缓过劲来,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,继续开始喝酒了。
梁文笙正吃著花生豆,听到许义这话,扑哧一声笑了。
待许义帮洋女人缓过劲,梁文笙这么说:“许先生,我跟你讲啊,这洋人,是天底下最讲人情的,可也是天底下最不讲人情的。
当你身上有什么东西是他们需要的,他们会跟你讲人情,攀关係,对你和顏悦色,比你的亲兄弟还亲。
可若是你身无长物,不被他们需要,他们根本不会理会你,即便迎面走来,也和根本没见过你似的!”
许义举起杯子:“咦他姐。”
这要放在往常,梁文笙无论如何不会去接如此粗鄙的言语。
可他內心有怨气,又喝了酒,也顾不得那么多礼仪,端起酒杯和许义捧杯:“咦他姐!”
他一口闷了,眼神迷离道:“许先生,这是哪里的俗语?”
许义道:“听口音,应该是中原官话商阜片中的商毫小片————其实也没什么定式,当地人想说到哪里就说到哪里。”
梁文笙乐了,他醉了酒,同样是想说到哪里就说到哪里:“来浦西城的中原人不多吧?”
许义很確定的点了点头:“我直到现在,也就遇到了那么一个。”
梁文堇低著头,看著酒杯,浑浑噩噩,只觉胸中鬱气,难以消解:“好在许先生给了我这份工作————其他的工作,我是真干不来。”
“这身长衫,我怕是一辈子都脱不下来了————”
梁文笙从许义面前拿过酒瓶,自己给自己倒了杯酒,举杯自嘲:“百无一用是书生啊!”
话音落罢,梁文笙一口將杯中酒给闷了下去。
两人吃著酒菜点心,洋女人一口又一口喝著小酒,酒桌上的时间仿佛慢了下来。
醉酒的眩晕感中,三十八铺大街上传来的动静似乎不那么嘈杂了,一切都仿佛变成了白噪音,入耳时已经寧静安详。
酒过几巡,许义放下筷子:“浦西城现在也有一些古生物出现了。”
梁文笙忽然听到这么个消息,表现的好像不知道许义的意思:“许先生,你说什么————”
他品味著许义话中的肯定语气,酒醒了三分。
他认真了三秒钟,忽然神情一松,咧嘴笑了:“哎呀,许先生,研究那些东西很花钱————也很危险的。
我们学院当初每一次出去勘探调查,几乎没有一次不出事,不死人的。
所以————即便浦西城有那东西,我也建议咱们不要去碰。
真的会死人的啦————”
他不愿鬆口,许义也不强求,只是扭转话头,聊起了浦西城的一些事。
他从三十八铺说到闸北,从青帮说到法租界巡捕房。
他虽然不明说自己的身份,但每字每句都在透露著自己的身份,他想要梁文笙知道自己是有能力的,也是有决心把事情做成的。
梁文笙显然听出来了,可没敢接话,他刚刚回来,不知道浦西城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情况,更不知道许义这人究竟如何。
至於关於古生物的研究————
不接触这行,不知道这行危险到什么程度,他真的只想好好活著。
许义知道他在这件事上装傻,但也没有戳破,两人之间本来就没什么信任基础,合作的事情就要慢慢来。
两人聊著聊著,就聊到了唐纳德·格里芬。
“我们班一共23个同学——我们整个系也就23个同学,这个唐纳德·格里芬是最让人瞧不起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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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义感慨举杯:“有钱真他妈的好!”
梁文笙原本还挺鬱郁不得志,满脸不甘的愁容,听了他这脏话,直接笑出声来,举杯道:“有钱真他妈的好!”
两人一饮而尽。
一旁的洋女人见两人喝的这么开心,也看向面前的酒杯。
许义借著微醺的劲头,给她斟上一杯:“喝吧,反正你都这样了,我也没本事给你治病。
该吃吃该喝喝,啥也別想。”
洋女人並没有听懂他的话,只是对他的酒起了兴趣。
她试探著趴在桌子上,伸出舌头,对著酒杯,舔了一口。
舌尖一下子麻了,她从未喝过如此呛人的酒水,猛地收回身子,打了个喷嚏,眼泪都出来了。
她擦完了泪水,竟再次来到桌边,端起杯子,將杯子放在嘴边,一点一点把酒水慢慢抿著喝了下去。
她喝完了,便自己伸手倒酒。
许义刚发了一笔横財,酒水是管够的,便不去理会她,任由她自己喝。
苗应真说了,她也就还剩下一个月时间,要是连口酒都不让喝,就太不人道了。
三两掺了杂醇的酒水下肚,许义也正舒服的微醺著,飘飘然间听到了楼下的说书声。
说的是小书弹词里的《七侠五义》,说书人正好讲到了“通天窟智斗”这一段里,白玉堂將展昭困在陷空岛通天窟,以机关戏弄的桥段。
“白玉堂声音自虚空传来:好个南侠!可惜这局,你只破了一半————”
“展昭收剑入鞘,眸中精光乍现:五弟,真正的通天”,是人心。
“9
“远处传来铁索桥晃动的声响,下一场较量已在暗处酝酿!”
配合著手势、方言和二胡配音,说书人將这段说的紧张刺激,到了最精彩的地方,观眾们轰然鼓掌,茶馆里一片气氛热烈。
轰然之声过了,许义给梁文笙斟满:“梁先生去了法兰西留学,懂法语,现在浦西城法租界招聘法语老师不少,梁先生考虑过吗?”
梁文笙嚼碎了嘴巴里一颗花生豆,熏熏然笑道:“想过,去过,干了两天,干不下去。”
许义奇道:“这是为何?”
梁文笙嘆了口气:“现在但凡做生意的小老板,一个个都精得很,他们雇了一个人,就要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儿,若是干不了,就要不开心,就要说难听话。
我好歹也是从法兰西回来的,留学生!
我能受这个气!?”
许义听明白了。
说到这些,梁文堇想到了自己的鬱郁不得志,一时之间大吐苦水:“当年我出去留学的时候,选这门专业,不仅仅因为学这门专业便宜,学校会有各种补贴,还因为我真的认为,知识都是不分高下的,只要学了,就能报效祖国,我以为学什么都一样————
我在学校的时候真的很厉害,学术辩论我一场都没输过,即便去英吉利当交换生的那年,也没给咱们大炎王朝人丟过脸。”
许义没说话。
许义从自己的人生经歷来看,“古生物研究学”这种明显偏学术的专业,最好的结果,其实是留校。
留校继续读书,做研究,考学歷。
留校当个导员,教员,给教授当个助教,也或者当个实验室助理,是比较好的出路。
当然了,这就得看个人造化了。
许义没说话,一来因为他对这个时代的法兰西基本上不了解,二来他也不想揭梁文笙的伤疤。
梁文笙平常哪有这样倾诉的时候?
还不是借著那点酒精,把心里面那点压抑生发出来。
许义有求於他,自然会做一个合格的听眾。
梁文笙喝的晕晕乎乎,看著桌面上的螺壳,惨笑道:“当初我一心想要回来报效祖国,根本没想过留在法兰西。”
“回来了才知道,我学这些东西,根本就没什么用武之地。
咱们这边的大学,里面的专业大都是工科,理科不多,文科就更別提了。
什么古生物研究学,人家听到这个专业,还以为我是骗子呢!
去大学里当教员这种事,亦或者去给教授当助理这种事,是不可能了。
偏偏我还有个留学生的身份,刚回来的时候我去应聘公司文员,人家都不要我,说我太贵了,他们请不起,要我另找出路。”
说到苦闷处,梁文笙索性又闷了一整杯酒。
许义问他:“现在有想过回去吗?”
梁文笙诚然道:“没想过,我这辈子都不想回去法兰西了。”
至於什么原因,许义没问。
兴许是因为海上飘来了乌云,今晚三十八铺的夜风著实不小,夜晚的凉风比平日也多了几分寒意。
洋女人喝酒的速度更快了,她似乎短短片刻就对这种辛辣的饮料上了癮,杯接一杯的喝。
等到许义再次提起酒瓶的时候,瓶里的酒已经空了。
许义只好叫小二再打一瓶。
桌另一边,梁文笙喝的头晕脑胀,往嘴里塞了不少凉菜和点心,等到那股冲脑袋的劲过去了,才大吐苦水:“其他工作呢,我也拉不下面子————我堂堂蒙彼利埃三大的学士,难道要去鱼市杀鱼?!去当人力车夫?!”
许义在一旁挠了挠头。
不至於吧————好歹是个名牌大学毕业的留学生,这么惨的吗?
“梁先生有没有尝试找一找当初的校友?”
许义顺著话头说道:“据我所知,浦西城有个格里芬洋行,他们家的三儿子叫唐纳德·格里芬,也是你们学校毕业的。”
在说到“唐纳德·格里芬”这个名字的时候,洋女人猛地呛了一口酒,白眼一翻,差点晕死过去。
许义忙帮她拍了拍后背,她才缓过劲来。
她缓过劲来,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,继续开始喝酒了。
梁文笙正吃著花生豆,听到许义这话,扑哧一声笑了。
待许义帮洋女人缓过劲,梁文笙这么说:“许先生,我跟你讲啊,这洋人,是天底下最讲人情的,可也是天底下最不讲人情的。
当你身上有什么东西是他们需要的,他们会跟你讲人情,攀关係,对你和顏悦色,比你的亲兄弟还亲。
可若是你身无长物,不被他们需要,他们根本不会理会你,即便迎面走来,也和根本没见过你似的!”
许义举起杯子:“咦他姐。”
这要放在往常,梁文笙无论如何不会去接如此粗鄙的言语。
可他內心有怨气,又喝了酒,也顾不得那么多礼仪,端起酒杯和许义捧杯:“咦他姐!”
他一口闷了,眼神迷离道:“许先生,这是哪里的俗语?”
许义道:“听口音,应该是中原官话商阜片中的商毫小片————其实也没什么定式,当地人想说到哪里就说到哪里。”
梁文笙乐了,他醉了酒,同样是想说到哪里就说到哪里:“来浦西城的中原人不多吧?”
许义很確定的点了点头:“我直到现在,也就遇到了那么一个。”
梁文堇低著头,看著酒杯,浑浑噩噩,只觉胸中鬱气,难以消解:“好在许先生给了我这份工作————其他的工作,我是真干不来。”
“这身长衫,我怕是一辈子都脱不下来了————”
梁文笙从许义面前拿过酒瓶,自己给自己倒了杯酒,举杯自嘲:“百无一用是书生啊!”
话音落罢,梁文笙一口將杯中酒给闷了下去。
两人吃著酒菜点心,洋女人一口又一口喝著小酒,酒桌上的时间仿佛慢了下来。
醉酒的眩晕感中,三十八铺大街上传来的动静似乎不那么嘈杂了,一切都仿佛变成了白噪音,入耳时已经寧静安详。
酒过几巡,许义放下筷子:“浦西城现在也有一些古生物出现了。”
梁文笙忽然听到这么个消息,表现的好像不知道许义的意思:“许先生,你说什么————”
他品味著许义话中的肯定语气,酒醒了三分。
他认真了三秒钟,忽然神情一松,咧嘴笑了:“哎呀,许先生,研究那些东西很花钱————也很危险的。
我们学院当初每一次出去勘探调查,几乎没有一次不出事,不死人的。
所以————即便浦西城有那东西,我也建议咱们不要去碰。
真的会死人的啦————”
他不愿鬆口,许义也不强求,只是扭转话头,聊起了浦西城的一些事。
他从三十八铺说到闸北,从青帮说到法租界巡捕房。
他虽然不明说自己的身份,但每字每句都在透露著自己的身份,他想要梁文笙知道自己是有能力的,也是有决心把事情做成的。
梁文笙显然听出来了,可没敢接话,他刚刚回来,不知道浦西城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情况,更不知道许义这人究竟如何。
至於关於古生物的研究————
不接触这行,不知道这行危险到什么程度,他真的只想好好活著。
许义知道他在这件事上装傻,但也没有戳破,两人之间本来就没什么信任基础,合作的事情就要慢慢来。
两人聊著聊著,就聊到了唐纳德·格里芬。
“我们班一共23个同学——我们整个系也就23个同学,这个唐纳德·格里芬是最让人瞧不起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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